一、主要职责
(一)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,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几全社会资金(包括财政预算内外、银行信贷、非国有企业和个人资金、外资)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;研究提出经济总量、发展速度、增长方式、结构调整和人口控制、劳动就业等调控目标及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、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;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乡镇的发展规划。
(二)负责国民经济的预测、监测和发展趋势的分析,综合运用投资、财税、信贷、价格、地方储备等经济手段,监控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基础性产品价格;搞好粮食宏观调控,逐步建立、健全对全县经济的调节机制,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。
(三)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建设和投融资的建议方案,承担全县全社会投资、资金、资源的综合平衡工作;编制和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;审批或转报基本建设项目、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、外资项目和县外投资项目;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;编制全社会建设资金平衡计划,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平衡计划;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城建、交通重点项目偿债计划;加强县级建设资金的调度,加强以资金为重点的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工作。
(四)研究提出全县参与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,承担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。
(五)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工业、交通综合经济发展长期规划、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纳入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;掌握运用经济信息做好全县工业、交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的调查、研究;协调全县工业、交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(六)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、农业综合开发规划;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审批或转报;负责县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申报、审批和组织实施;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。
(七)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第三产业综合发展规划、总体布局与重大调控措施;监测、预测第三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,组织研究第三产业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扶植政策。
(八)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批或转报,推进产业化、城镇化进程,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(九)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,编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审批和组织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,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及实施方案,牵头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。
(十)负责牵头制定全县产业发展规划、重大政策,策划产业结构调整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(十一)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;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措施;指导对外贸易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、技术引进和海外投资活动;编制全县利用外资计划,审批或转报利用外资项目;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协作的有关工作。
(十二)参与国际动员工作,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。
(十三)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统筹管理、协调服务、督促落实。
(十四)研究和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、优惠政策、奖励办法,并组织实施;负责招商项目的审查,招商任务的分解、督办、考核、兑现等。
(十五)负责收集整理招商引资项目,建立项目信息库;负责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及项目的引进;负责重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。
(十六)负责来铜客商的联络、邀请、洽谈项目的组织协调。
(十七)负责全县重点项目招商洽谈,组织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,统一对外发布招商信息。
(十八)代为客商办理相关手续,实施“一站式办公、一条龙服务”;负责落实优惠政策,受理客商投诉。
(十九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领导办公室
|
欧汉东主任 |
二楼 |
|
刘 伟副主任(局长) |
四楼 |
|
古力生副主任 |
三楼 |
|
周 琴副主任 |
三楼 |
|
张 勰副局长 |
三楼 |
三、内设机构办公室
|
办公室 |
二楼 |
|
综合科 |
二楼 |
|
投资科 |
二楼 |
|
招商科 |
四楼 |
|
外经科 |
四楼 |